苏州工业园区星澜学校2021年春季社会实践活动采购公告
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4月开展2021年春季社会实践课程活动,现将招标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现有中小学六个年级,2000人左右;
2.各年级社会实践地点初定安排:
小学一年级:麦鲁小镇职业体验馆
小学二、三年级:大阳山植物园
初中七、八、九年级:苏州乐园
3.活动时间:中学:初定4月19日;小学初定4月25日
4.人员安排:要求一班一车,随班带队教师3-4人/班。
二、相关要求
1.社会实践课程活动必须严格贯彻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提醒》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2.在活动过程中,投标方需全程提供导游服务,每辆车一名导游,对学生及全体随车教师进行活动注意点讲解,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
3.投标方应为每条社会实践课程活动出行路线至少配备研学辅导师一名,要求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丰富带队经验。领队全面负责该路线的全程安全管控、统筹协调、导游管理等工作。
4.投标单位派出的车辆,应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审核登记车辆、驾驶人情况及相关资质,且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安全审验和认可,出行车辆务必确保是备案车辆,且驾驶员、车辆需与备案表匹配。外出用车,车辆以班级数配置,座位数量根据班级人数情况,必须一班一车,原车来回。活动用车要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发车和返校,所有车辆需提前到位等候。
5.投标方需为实际参加的学生及教师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配备应急医药箱。
6.因疫情、天气等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外出的情况,学校有权更改活动时间,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
三、投标须知
1.投标资质
(1)应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禁止挂靠经营者从事研学活动。近三年在全国及江苏省和苏州市旅行社综合实力较强、声誉较好的旅行社优先。
(2)符合《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lb/t004-2013)和《旅行社服务通则》(gb/t31385-2015)的要求,具有aa重合同守信用及以上等级,并符合《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31380-2015)的要求。旅行社星级为aaaa及以上等级。
(3)应有研学社会实践课程,有较强研学社会实践课程开发能力并具有完整的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课程体系者优先。
(4)至少有持证中小学研学旅行辅导师一名,有二名者优先。
(5)应有承接800人以上中小学生研学旅游团队的经验,列举近三年内苏州园区学校至少3个成功案例。
(6)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以便评估投标方是否具备足够的风险承担能力。
(7)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不履行合同事宜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曾经与星澜学校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过责任事故的旅行社,一票否决。国家级、省级诚信旅行社优先。
(8)应与主办方签订承办合同,签订合同时承办方必须提供盖有旅行社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签订合同时若不是企业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须出具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及其本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禁止挂靠经营,禁止以欺骗手段冒用、借用合格旅行社资质与主办方签署合同从事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切实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标书要求(投标方向学校提供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2)根据校方课程主题提供组织实施校外社会实践课程活动方案、保障及安全预案;
(3)提供详细的活动报价表。
(4)投标方组织学生活动成功案例的展示(3个及以上)。
(5)标书中涉及到的各项证件、密封口均需加盖投标方公章。
以上标书材料于2021年4月9日(周五)12:00前送至指定地点。
四、开标与评标
1.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在2021年4月12日(周一)进行电话通知。4月14日(周三)下午14:30将在星澜学校召开听证会,符合条件的旅行社请提前到校,进行现场竞标论述,现场统一投票,参与人员包括:学生、教师、家长代表等相关人员,评标委员会以听证会投票结果,选定中标方。2021年4月15日(周四)学校公示评标结果。
2.中标者确定以后,学校将通知中标方签订合作协议。收费标准及费用结算方式以双方协议为准。
五、本文件响应截止时间
2021年4月9日12时
请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将投标材料(注意:须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送至苏州工业园区星澜学校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650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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