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澜学校一岗双责安全责任状
星澜学校教职工
一岗双责安全责任状
全体教职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肩负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安全工作职责。为明确岗位职责,根据《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星澜学校任课教师“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 教育教学职责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全体教职工都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体教职工都应履行以下职责: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 安全工作职责: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职工都要充分利用多种机会,采取恰当方式,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水、防电、防毒、防盗、防骗以及交通常识、游戏中注意的规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同下列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下课与班主任交接好后方可离班,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责任书签定之日。
教职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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